7月6日,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《关于启动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》,7月6日-26日将启动全市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。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、民营企业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,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工作居留许可的外籍人才,均可申报。

        据介绍,去年9月起,本市先后出台工程技术、农业技术、自然科学研究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、工艺美术、档案、文物博物等7个职称系列改革实施办法,按照“干什么、评什么”的原则,对上述系列的申报标准条件进行了调整,并将首次在2021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中使用。申报人需按照7个职称系列改革实施办法中的基本条件、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,并对照申报系统中相关评委会“报名须知”中的具体申报要求,提交符合条件的代表作进行申报。

        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价以专家评审为主要方式;具体专业、级别的评价方式可查阅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京人社事业字〔2021〕14号)。其中,高、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答辩,答辩集中在8月-11月开展,申报人可从申报系统中的相关评委会的“报名须知”中查阅。全部评审工作将于12月底前完成。

        2021年度,全市职称申报继续推行全程网上办理。按照《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优化,职称申报系统同步升级改造。申报将按照个人信息填报、单位推荐公示、评审机构后台审核、个人网上缴费、答辩评审、验收公示、制发电子证书等流程执行。申报人可对照《关于启动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》中的申报流程进行操作,并合理安排信息填报、单位公示和提交系统的时间,以免影响顺利申报。

        本次启动职称评价工作涉及工程技术、农业技术、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体育、新闻、出版、播音主持人、翻译、艺术、工艺美术、文物博物、图书资料、档案、自然科学研究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、公证员等社会化职称评审系列。

        卫生技术、中小学教师、中职教师、技工院校教师等其他非社会化系列的评审工作安排,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。高校、科研机构等自主评聘单位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