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9日,市新闻办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教委、市经信局、市国资委和市总工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《实施方案》由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出台,集中推出18条工作举措,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、使用、评价、激励制度,构建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,打造符合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。
在培养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坚持自主培养、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强化政企社协同、产教训融合,从5个方面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。其中明确,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模式,全面推行“招工即招生、入企即入校、企校双师联合培养”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,重点支持急需紧缺职业(工种)技能人才培养,探索校企共建企业学院、产业学院或技工教育联盟(集团);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,加强集成电路、医药健康等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,探索建立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,大力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等。
在使用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坚持以用为本、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,围绕用好用活人才,着力激发用人单位内生动力,从3个方面增强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。其中提到,优化稳才留才引才机制,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;健全人才服务体系,引导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;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、教育、医疗等各方面保障服务。
在评价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坚持机制创新、多元评价的工作原则,围绕企业需求健全评价机制,不拘一格评价选拔人才,从3个方面着力发挥好评价“指挥棒”作用。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健全职业技能评价制度,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(工种),建立“八级工”职业技能等级(岗位)序列,大力推进特级技师、首席技师评聘试点;以日常表现、工作能力、业绩贡献为导向,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,支持对优秀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。
截至目前,全市技能人才总量为340万,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为30.4%;高技能人才总量为115万人,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为33.8%。“与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相比,技能人才储备仍显薄弱,结构比例仍待优化。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吴晓军表示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《实施方案》,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基础上,结合北京实际,提出18条细化落实举措,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服务和支撑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。
下一步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坚持党管人才基本原则,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《实施方案》,并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,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,见到实效,加快培育一支门类齐全、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技艺精湛、素质优良、能够支撑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。到“十四五”末,实现首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1%,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%的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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